留坝一男子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寻衅滋事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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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发布不良信息

无论是有意或是无意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

这样的言行

很是荒唐

殊不知

不律己、不守法

害的还是自己

2月1日,留坝县网信、公安部门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不良信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紫柏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留侯镇、紫柏街道办事处协助调查,快速处理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良信息的案件。

2月1日8:40分,紫柏街道办事处大滩村工作人员利用村委会广播正常宣传疫情防控知识,9:03分,家住县城金水茗居的邓某某(男,40岁,留侯镇人)因在家中睡觉被室外播放疫情防控宣传的广播吵醒,邓某某心生不满,遂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针对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不良信息一条,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查,邓某某在网络上无事生非,发泄不满,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因主动消除违法危害后果、知错悔过,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邓某某予以训诫,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悔过保证书。

温馨提醒:

网信、公安机关再次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广大市民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措施时要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以讹传讹,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空间。留坝县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3928345。

小编有话 :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广大党员干部为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义无反顾投身到疫情防控战斗中成为冲锋者、逆行者。而像邓某某的行为不但在当前重要时期造成了不良影响,也让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寒了心,实在是要不得。


汉中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916---2226631举报邮箱:hz_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