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对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的住院费,财政将给予补助

2020-02-07 19:00:45

2月7日,我市召开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通报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社区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负责人作了情况通报,回应社会关切。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7日10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1例,除1例重症病例还在唐都医院治疗外,其他确诊病例均在市级定点医院治疗,病情平稳。

一些原来病情较重的患者经过治疗病情逐渐平稳,临床症状明显好转。

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负责人介绍,在前期准备病房病床基础上,市上又确定了一所56间病房、160张床位的医院作为确诊病人治疗的后备医院,各县区也根据实际确定了后备医院,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储备人力资源。

诊疗程序也进一步规范,所有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均由各级专家组会诊确定。

疑似患者全部在市县定点医院进行单独隔离治疗,确诊患者经市上专家组对定点医院上报的核酸检测阳性的疑似病例进行会诊确认,并全部转运到市级定点医院救治;严格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对确诊病例的治疗实行一人一方案,对病情较重或病情不平稳的,及时开展院内会诊或联系市级、省级医疗救治专家会诊,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对重症危重症患者及时转运省级定点医院救治;按照中省制定的中医药治疗方案,积极发挥传统医学的优势,辨证施治,开展中医药治疗;全市各医疗机构对所有住院患者(重点对呼吸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疑似病例和高危人员进行筛查、诊断,避免新型冠状肺炎患者感染普通住院患者;按照国家诊疗方案和相关要求,根据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定点医院组织院内专家结合临床进行会诊,决定是否排除,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为使新型肺炎患者得到有效治疗,我市在医保报销方面及时作了调整,对确诊或疑似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对确诊和疑似患者住院治疗的,门诊发生的费用纳入住院总费用进行核算;没有住院治疗的疑似患者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保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按70%比例报销;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医保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责任编辑:汤新丽